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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委:3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超50% 与周边国家趋同

2016年05月20日 17:28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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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卫计委网站消息,近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国家卫计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今日介绍,谈判药品价格降幅明显: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卫计委同时表示,将指导地方加快落实谈判结果。

  近日,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结果向社会公布,取得重要进展和成果,社会关注度高。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谈判有关情况进一步做了说明。

  卫计委介绍,新医改以来,在构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新机制过程中,各地普遍反映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建议在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降至合理区间,这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卫计委介绍,谈判工作开局良好,谈判药品价格降幅均在50%以上,与周边国家(地区)趋同。

  卫计委介绍,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开局良好,成效显著,提高了乙肝、肺癌患者用药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使人民群众成为最大受益者。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谈判药品价格降幅明显。替诺福韦酯、埃克替尼、吉非替尼3种谈判药品降价幅度分别为67%、54%、55%。

  二是谈判结果与医保相关政策接轨,患者个人用药费用负担进一步减轻。

  三是谈判药品适用范围广、临床效果好。替诺福韦酯对于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适应证广泛,对妊娠期妇女具有很好的安全性,且可用于各种耐药的慢性乙肝患者的治疗。埃克替尼和吉非替尼可使符合适应症的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治疗的精准性提高、生存期延长。

  四是有利于促进同类药品价格降到合理区间。

  至于谈判结果如何与医保政策衔接?卫计委表示,将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要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统筹兼顾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医保筹资水平和企业合理要求,做好落实谈判结果与医保政策的衔接。

  卫计委要求,对于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各地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对于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各地要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对谈判药品抓紧重点评审,各地要尽快确定不同保障形式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对于确有困难的地区,也可从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起步。

  对于如何确保国家谈判结果尽快落地? 卫计委表示,将会同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指导地方加快落实谈判结果,尽早让医改成效惠及广大患者和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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