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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徐新宁建议:侨商投资需做好法律风险防范

2015年05月26日 16:18 稿件来源:中国侨网   【字体:↑大 ↓小

  “我们的侨商在投资前一定要做好充分的调研,详细了解东道国的政治、法律环境。”广西邦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律师徐新宁19日上午在为中国侨网网友答疑释惑时如是建议。

  当日,国务院侨办“为侨资企业法律服务网上活动月”在线答疑活动继续在中国侨网进行,徐新宁以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的身份做客中国侨网,在线解答网友提出的涉侨法律难题。

  徐新宁介绍说,广西是我国唯一与东盟既有陆地接壤,又有水上通道的省份,有1600公里长的海岸线和18个国家一级口岸,海陆双线互动是广西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独特优势。

  徐新宁提醒,侨商投资广西时,应注意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而在境外投资或合作时更要做好法律风险的防范,主要包括:法律形态选择的法律风险、合同行为的法律风险、经营中的法律风险、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域外投资税收法律风险、企业法律文化差异上的法律风险。

  有网友问及如何防范商业秘密侵权案件时,徐新宁还建议,要根据司法审理程序中“接触+实质相似”推定规则及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特点,做好风险防范。

  一是与涉密员工签订完善的劳动合同及保密协议,不仅可以明确其权利义务,而且可以证明其接触该商业秘密。二是注意收集并保留涉密员工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其他资料。三是证明侵权企业的产品所包含的技术与本企业的产品实质相似,例如,提供证据证明根据其商业秘密生产出来的产品具有特殊性,在某一地域范围内不可能有第二家厂商有能力生产。

  徐新宁2010年起担任广西自治区政府侨办“为侨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2014年11月至今应聘担任国侨办“为侨资企业服务法律顾问团”特邀律师。在此之前,主要参与归侨、侨眷、侨企的法律咨询,担任侨企法律顾问。(陶煌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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