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海外名校博士学位后,朱利安(化名)回到上海,任教于一所高校。但当了3年“青椒”后,朱利安最近决定:离职。他打算再次漂洋过海,到海外的高校“回炉”,钻研自己感兴趣的领域。
打点行装之际,朱利安抽空“码字”,给本报编辑部发来邮件,述说离职背后的“故事”。文中字里行间虽有吐槽的意味,但也多少投射出一位年轻海归在回国任教过程中遇到的困惑,他提出的有些问题甚至堪称“尖锐”。
眼下,新一轮高校综合改革正在推进之中,如何优化学术环境,让老师们安心治学,是这一轮改革的看点。
一转眼,我博士毕业回国工作已经三年了。时间相当于做个博士,但是到目前为止,取得的成绩很难使自己满意。作为一名“海归”博士,回国之初确实受到过几所高校的礼遇和厚待。平心而论,目前获得的待遇已比同辈的大多数教员高出一些,但是心里总是觉得,似乎缺了些什么。
在我回国时,就有前辈告诫,“海归”到本土高校任教,缺乏学术背景和人脉关系是一块短板。起初我并没有当真,直到后来才深切体会,从事人文社会学科领域的研究,国内的学缘确实非常重要。有时候,面对一个又一个的基金项目申请,年轻的“海归”会比所谓的“土鳖”表现出更多的不适应。没有削足适履的文本修改,不把申请表调整成“人见人爱”的艺术作品,想要成功申请到基金,真的很难。而是否拿到基金,又和职称挂钩。
和“土鳖”相比,我从来没有接受过相关的“填表”训练,在外学习的时候也从来不知道申请研究经费竟然可以决定对一个学者的研究能力的评价,很多时候被基金申请搞得“气喘嘘嘘”。静心看书的时间,不得不让位于填表——经常忙于表格的美化,找错别字,设计流程图。有一次我初略一算,大概20%的时间都花在了对付表格上,这真把我吓了一跳!
有人说,成为大学教员的一个好处就是可以拒绝很多你认为不必要做的事。但实际情况却是,和基金申请一样,有些事如果你不做,就会直接影响你的前途,除非你想一直保持原状。眼下,全国高校都在狠刮“国际化”风潮,上一代的学者们“运筹帷幄”,而我们这些在海外读过几年书、英语水平相对比较好的海归,理所当然成为了“执行者”。做好了,应该;做坏了,水货。我还有60%的时间,就花在应付各种学校和学院的“差事”以及人际打点上。这样一来,自己研究的时间真是所剩无几。
每想到这一茬,我心里就非常紧张。众所周知,很多海归和我一样,回国任教之所以比本土学者有稍高一些的待遇,是因为我们承担着更严苛的科研考核。说得直接一些,就是海归学者背负着更多的论文发表“重任”。但因为海归们没有国内的学缘,发表中文期刊在起步时有劣势,所以大多数人只能卯足了劲头发外文期刊。我工作的单位还挺认可外文期刊的,但真的不知道那些在本土化色彩较强的院校任职的海归们是否能够愉快地起步,得到必要的认可。
还有一点不得不说的就是待遇。现在的高校里,人才计划真是“眼花缭乱”。目前的大致情况是,学校给的“人才计划”多是在收入上给些增量。
很多人认为,海归在申请“人才计划”时有优势、获得了优待。但就我个人的感受而言,所谓的“优待”有些言过其实。我国高校教师的收入实际上大部分是各种补贴构成的。因为基本工资很少,而所谓的“人才计划”大多是在原本职称的补贴上做减法的。也就是说,拿了“人才计划”,原来的补贴就不再享受了。这实际上是“此消彼长”,增量并不大。比如,A老师每月各类非工资收入5000元,但是拿到一个每年号称补贴20万元的顶级人才计划,A老师的收入为20万减去每年的非工资收入6万,最后为14万。拿了这样的“人才计划”,同僚都以为你多拿了20万,也可能受到诸多妒怨,但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有时心里难免堵得慌。
年轻教师和教授的收入差距过大,也让人难以安心学术。以我了解的情况,在经济条件较好的高校法学院,一位讲师一年的收入大约是15万元左右,但是一位较为资深,且有几项人才计划累加的正教授,年收入约50-60万元。但在美国,从法学院助理教授到教授的收入只有30%-50%的差距。只要想到评教授在国内意味着一块“诱人的蛋糕”,这样的制度设计之下,再要让青椒们十年磨一剑,静下心来做学问,坚持下来的可能只有“怪人”吧。
作为年轻学者,我觉得目前最重要的就是用不断的努力来填补学术追求带来的惶恐。可没有闲暇做自己的学问,又被各种基金、计划推着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还要面对一些土鳖羡妒的眼光……各种因素衡量再三,我只能最后选择,先到国外去做几年踏实的研究。我深爱我的祖国和城市,但是仍然觉得现在不是我应该回来的时候。希望我下次回来时,我们的大学可以少一些竞争,多些学术氛围。学者们也都安心谦和。毕竟,处处充满竞争的环境更适合公司而不是高校。(朱利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