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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日报原总编辑被双开 反暴恐言论与中央不一致

2015年11月02日 16:47 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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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消息,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对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赵新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工作方针、决策和决定,公开发表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新疆工作重大部署要求的言论;故意作出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新闻工作部署相违背的决定;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言行不能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保持一致;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伪造证据、订立攻守同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挥霍浪费公共财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人事调动、退休、选拔任用及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严重违反工作纪律,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内设机构私设“小金库”行为不制止、不查处;不按照预算核拨国家财政资金,将预算款挪作他用。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问题涉嫌违法犯罪。

  赵新尉身为党的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赵新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察厅网站发布消息,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赵新尉简历:

  赵新尉,男,汉族,山西静乐人,1957年7月出生,1975年11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入党。

  1986年8月至1996年10月,任喀什地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副主任、主任;

  1996年10月至2000年12月,任喀什地区行署秘书长;

  2000年12月至2005年2月,任疏附县县委书记;

  2005年2月至2005年3月,任喀什地委委员;

  2005年3月至2011年1月,任喀什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2011年1月至2015年4月任新疆日报社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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